重点通报!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案终审宣判 吉利获赔6.4亿创历史新高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8 21:55:03 848 0条评论

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案终审宣判 吉利获赔6.4亿创历史新高

北京 - 2024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备受关注的吉利诉威马汽车技术秘密侵权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的技术秘密,判令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6.4亿余元,该判赔数额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历史新高。

该案源于2018年吉利汽车发现,其下属公司数十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入职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并利用在吉利汽车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秘密为威马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认为,威马汽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令其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威马汽车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本案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维持了原判决对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判决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 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赔偿数额最高的一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和力度。
  • 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该案的判决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 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案是国内首例因技术秘密被侵权而引发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

**业内人士表示,**该案的判决将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技术秘密保护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创新型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件背景:

2017年,吉利汽车推出首款量产纯电动汽车帝豪EV,但在2018年,吉利汽车发现其下属公司数十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离职后入职威马汽车及其关联公司,并利用在吉利汽车工作期间掌握的技术秘密为威马汽车研发新能源汽车。吉利汽车认为,威马汽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威马汽车侵害了吉利汽车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的技术秘密,判令其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

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在全面审查本案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维持了原判决对威马汽车侵权行为的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对赔偿数额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新特能源布局新疆新能源: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拟向新疆准能投资4.9亿元

北京 – 2024年6月18日 – 新特能源(01799.HK)今日宣布,其附属公司硅基新材料与新疆天池、新疆准能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增资协议,硅基新材料同意以自有货币资金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人民币4.9亿元,成为新疆准能的控股股东。

此次增资完成后,硅基新材料将持有新疆准能49%的股权,新疆准能将成为硅基新材料的附属公司。新疆准能主要从事火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拥有新疆昌吉100万千瓦煤电项目、新疆准格尔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等在建及运营项目。

新特能源表示,此次增资是公司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版图,优化产业布局,实现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公司将与新疆准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

分析

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公司进军新能源领域的重要一步。新疆拥有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是发展新能源的理想之地。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新特能源作为光伏产业链龙头企业,此次增资将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抢占先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新疆准能拥有丰富的火电项目资源,这将为新特能源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保障公司光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新特能源还可以利用其光伏技术,为新疆准能的火电项目提供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助力火电项目实现清洁化升级。

总体而言,新特能源此次增资新疆准能,是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有利于促进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相关资料

  • 新特能源附属拟向新疆准能投资增资4.9亿元
  • 新特能源 [移除了无效网址]
  • 新疆准能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8 21:55: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清绮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